威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 升级使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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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综保区、南海新区机关事务部门: 为加快推进落实国管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统计信息系统“一张网”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水平,推动能耗统计数据全面、准确、规范报送,日前国管局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以下简称“统计信息系统”),升级后的统计信息系统在登录网址、填报周期等方面有所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耗统计对象 按照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能耗统计的对象为威海市内公共机构。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二条规定,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市内所有公共机构,均须在统计信息系统内建立账号,填报数据。 二、统计信息系统使用有关事项 (一)升级后的统计信息系统现已启用,仍然采用网络直报的方式,登录地址为:https://sjzbny.ggj.gov.cn。用户名为各公共机构的9位组织机构代码或18位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如有字母请注意区分大小写),初始密码为:abc@123456。各单位登录统计信息系统后,可以重设密码,并完善相关基本信息。 (二)升级后的统计信息系统用户账号类型分为“公共机构”“主管机构”“管理机构”三种。“公共机构”为没有下级单位的机构账号类型;“主管机构”为有下级单位的机构账号类型;“管理机构”为各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掌握的账号类型。 (三)升级后的统计信息系统报送周期改为年报。各公共机构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基1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基2表)、《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基3表,无数据中心机房的公共机构不填写)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基4表),于下年度1月20日前上报。主管机构、管理机构应借助“数据报送”中“综合数据填报”功能,生成所辖(属)公共机构的汇总表,于下年度2月10日前上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统计信息系统升级后的工作部署及相关培训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2021年度的数据报送工作。 2.升级后的统计信息系统中各公共机构的基本信息,是由原统计系统中全市公共机构情况导入的。因机构改革单位调整、单位信息填报不规范等原因,致使部分公共机构没有导入系统或者导入的信息不准确的,要对升级后的统计信息系统中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隶属关系等进行全面核查,及时更正不实信息,统计员若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3.为保持能耗统计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掌握全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的基数,保证数据的可比性,各单位要组织所辖、所属公共机构将2020年度的年报表,在升级后的统计信息系统中重新进行填报。 4.因新的统计制度要求,主管机构需要将所有下属单位在统计信息系统中建立账号(合署办公的单位可以由主管机构或办公楼主体单位填报数据),做到全市公共机构不重报不漏报。 5.《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请在威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共机构节能板块下载。 6.2021年12月底前,各单位要利用原统计系统中“导出Excel”的功能将历史数据及时进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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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威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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