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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1-06-09 10: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机关事务局字号:[ ]


 

 威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10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规格:

(一)综合科。承担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

(二)政工科。承担党的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三)财务科。承担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类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承担机关运行成本调查统计工作。

(四)公共机构节能科。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能耗监测与审计、节能技改等工作;承担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工作。

(五)房产调配科。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对办公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周转房提出使用意见并组织实施。

(六)公务用车科。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计划和标准拟订工作,组织实施集中采购、配备和处置工作;承担公务用车的信息化工作。

(七)基建科。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周转房的建设、装修、维护、改造的研究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

(八)资产科。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周转房的登记工作,提出有关处置意见;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配备标准拟订工作,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和处置工作。

(九)物业科。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标准的拟订工作,规划服务范围,配置服务资源;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的统一采购和保障工作。

  (十)餐饮科。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市级机关集体户籍的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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